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新聞】竹市議員質疑社會處有疏失

自由時報5/17(二) B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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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

【新聞】虐童案╱社工錯失安置?家人不諒解

【聯合報╱記者張念慈胡蓬生╱連線報導】2011.05.17  01.18pm






「第一時間通報,就跟社工說很擔心小孩有天會躺進醫院,卻還是發生了!」新竹女童受虐案,女童的表姨昨天強調,社工未即時安置女童,阻止悲劇發生,家人非常不諒解。


新竹市議員質疑社會處太大意,兩次訪查都未發現異狀,錯過安置機會,要求嚴懲失職人員。新竹市長許明財表示,虐童案讓他很不忍也很心痛,市府將全力協助處理此案,並做好後續關懷與安置。許並指示警察局、社會處備齊相關資料,提供檢察官調查真相。


女童表姨說,表妹兩年多前和男友結婚,但男方一直不肯登記,導致兩人口角不斷,表妹因沒有名分,承受極大壓力才會失控,這起不幸事件,男女雙方都有責任。


她說,表妹常帶小孩回娘家,對小孩很關心,但三個月前,她察覺女童身上不斷出現新舊傷,娘家親戚此時也都心知肚明,感覺事態嚴重,擔心出狀況,但表妹的父母不懂求助管道,才由她撥一一三通報。社工探視時,小孩身上還有瘀青,已有跡可循;事情發生後,社工光說些安撫的話,於事無補。


社會處長武麗芳表示,四月廿一日接獲通報,但對方是匿名無地址,社工隔天查知正確地址後立即家訪,當時母女互動親密,母親指女童額頭上的傷是跌倒;社工後來又多次訪問女童長輩、親戚與鄰居,都說母女感情好。


因女童身上還有多處舊傷,五月四日社工會同警方再次家訪,原打算看女童身上傷勢,女童不斷哭鬧不願配合作罷,五日決定將個案列入高風險家庭,同時通知家扶,原本十八日要再次家訪,不料十五日就發生憾事,社會處會虛心檢討。








【2011/05/17 聯合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