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1. 世博台灣館 市府花大錢 市民當冤大頭
2. 世博台灣館 重建問題多
3. 世博台灣館 產創園區 =「慘愴園區」?
1. 世博台灣館 市府花大錢當冤大頭
一、市政府參加競標前,是否經過評估?
| 採購法 第 111 條 |
| 機關辦理巨額採購,應於使用期間內,逐年向主管機關提報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主管機關並得派員查核之。 主管機關每年應對已完成之重大採購事件,作出效益評估;除應秘密者外,應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 | |
預算法 第34條 | 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 | |||
請問市長:這次競標價4億5888萬元的金額是如何算出來的?(是我發發發)
據本席瞭解,這次參與台灣館競標的決策過程匆促、草率,事先的蒐集資料、評估報告、完全沒有做,已經是重大的違法,不符合採購法跟預算法的相關規定,競標前的招標文件、標售契約,有沒有先會行政、主計、政風三個單位提意見?(沒有)很匆促的自己想一個吉祥數字,沒有任何專業意見的彙整跟思考,也沒有用功去瞭解整個標案的背景資訊,就貿然跑去競標。一標之後才嚇一大跳,本來以為有12個單位有興趣,結果竟然只有三個單位去丟標單,一個是民間公司、一個是苗栗縣(用一個極低的價錢志在參加),我們根本就是自投羅網的小白兔,標到之後反而慌了手腳。
二、市府誤打誤撞得標 府內無人擔責
本席聽說,參加競標前,連市府內的人都認為這是標假的,就像上次新竹市政府參加風城購物中心的銀行拍賣一樣,志在參加,不在得獎。所以得標之前,沒有人認真看待這件事,也沒有人做得標的心理準備,更沒有得標之後要如何規劃重建,新館要放在哪裡的計畫…。有沒有這種事?世博台灣館一路走來,本席看市府的執行方式,就像是不小心擦槍走火、誤打誤撞之後,只好硬著頭皮且戰且走,市府內人心惶惶,主事者缺乏信心,更沒有人願意擔當重任,目前專案小組的執行長是誰?
到現在11月底了,找不到執行長的人選,離市長計畫的明年10月開幕剩下不到一年,本席實在是替市長捏一把冷汗。最重要的是,這不只攸關市長的政績跟政治生命存續,花的也是新竹市民的血汗錢,目前的經費全部都是從世博台灣館產創園區基金中借貸來的,市府執行失敗,買單的可是全體新竹市民,這樣的代價,市長有問過新竹市民願意承擔嗎?
三、期待企業界贊助 至今音訊杳然
自從得標之後,有關世博台灣館的傳言非常多,本席聽到的,陰謀論、看衰論、從中斂財論都有,請問市長,市長口口聲聲說世博台灣館不需要排擠到預算,經費來源以自籌財源、企業贊助為主,請問市長,到目前為止,從捐助、贊助世博台灣館的民間款項有多少?聽說聯電的宣明智董事長要捐助一億元,有沒有這回事?聽說某新竹市的營建公司想捐助兩億元,有沒有這件事?請問主計,到目前為止實際收到的贊助款數字。(截至11/16為止捐款10萬6千元)
綜觀世博台灣館目前的財政狀況,本席只有10個字「市府花大錢 市民冤大頭」,新竹市民在整個世博台灣館從無到有,落腳新竹的過程中,完全沒有發聲的機會跟時間,連議會都措手不及,只能被動的接受目前現況,卑微的寄望14億餘的債務不要再增加,有朝一日能夠還本,實在是有夠可憐。
2. 世博台灣館 重建問題多
一、標售合約跟標售文件根本就是不平等合約
剛剛本席說了,市府在競標世博台灣館之前,根本沒有做功課,更可惡的是,在標到以後,簽約過程中,沒有認真研究合約,認真替新竹市爭取權益,在合約中,充斥許多不平等的內容,對新竹市來說,真是吃虧吃到家。
標案名稱:2010年上海世博會台灣館標售案
本案標的物:(一)中華民國註冊商標:註冊號01409744「台灣館LOGO」
(二)中華民國註冊商標:註冊號01409745「台灣館夜景圖」
(三)中華民國註冊商標:註冊號01409746「台灣館日景圖」
(四)中華民國註冊商標:註冊號01409747「天燈+山體
(無圖案之空建築」
贈與項目:1. 可在使用及具紀念性之建材及設備(視本會實際拆卸狀況而定)
2. 本會與台灣館工程團隊設計規劃及營運諮詢服務3次,合計共10小時。
3.授權在台灣無償合理使用下列之著作權:
一、台灣館建築設計圖
二、全天域劇場preshow影片、mainshow「自然城市」影片及音樂、preshow影片。
三、點燈水台preshow影片、互動系統軟體、計數系統軟體。
四、LED球幕影片「會呼吸的建築」、「繽紛的台灣」。
五、網上世博台灣館3D虛擬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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