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8日 星期四

市議員李妍慧第七屆第八次 單位業務質詢-- 鉛中毒危害幼童身心發展 公權力應介入嚴格立法管理

市議員李妍慧第七屆第八次 單位業務質詢 2009.9.29


三、鉛中毒危害幼童身心發展 政府應嚴格管理玩具鉛含量事實


鉛中毒危害幼童身心發展 公權力應介入嚴格立法管理


重金屬鉛的成份藏於日常生活的許多設備、器具之中,若人體吸收過多的鉛,會造成鉛中毒的現象,可能造成貧血、甚至死亡,對於12歲以下的幼童來說,危害更是嚴重,現在已有許多文獻研究報告指出,幼童在日常生活中吸收過量的鉛,會導致過動症、語言障礙、發育遲緩等影響一輩子智能發展的發育問題,嚴重的會讓幼童智商降低20%,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


我們政府對鉛含量的管制並不嚴格,所謂的規範常常是聊備一格,產上上架後的抽檢工作也不確實,含有大量鉛成份的玩具、文具、用品很容易就流入市面,幼兒在使用時如果用手觸摸或放入口中吸吮,很容易就造成鉛中毒的情形。


問:首先請問衛生局,新竹市是否曾針對12歲以下的幼童,進行過體內鉛含量的抽血研究?衛生局有沒有其他資料掌握新竹市的小朋友暴露在鉛中毒陰影之下的處境?本席想答案想必是沒有。事實上,台灣對這方面的規範,遠不如歐美國家。從美國參眾議員對含鉛玩具標準訂定的嚴苛法律,可以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在美國,一批玩具之中,每100件玩具只要查到1件玩具含鉛過量,就要罰款5萬美金;如果一整批玩具中有一、兩百件玩具都含鉛過量,要罰款150萬美金;如果你明明知道玩具含鉛過量,還讓它在通路販售,明知故犯,那你在美國的財產將全部沒收,並將處以五年以下的徒刑。


150萬美金,相當於5億台幣!這麼重的刑罰,有哪間玩具公司敢隨便進口不符合規定的玩具?美國訂定這麼嚴重的法律,就可以知道鉛中毒對幼童的威脅及嚴重性。而英國,甚至規定「公共場所全面禁用油漆」,就是怕幼童不甚觸摸、誤食,有中毒的危險。


 

問:請問局長,目前台灣對人體內鉛含量的安全標準為何?(5微克)

各國標準: 台灣 5微克

日本 4微克

美國 2.5微克


按照他國的標準,若驗出人體內鉛含量超出標準,10-15微克的病人就必須列管,監控他的飲食、住居環境,查出體內鉛含量過高的原因;若超過20微克,則視為鉛中毒,必須接受治療。

而台灣呢?台灣幼童體內的含鉛量如何?新竹市在這方面沒有資料。但本席有一份2007年的資料可以參考。2007年,高雄市政府跟高雄醫藥大學合作,針對高雄市32所國民小學,共935為小學三年級的小朋友,進行驗血研究,發現竟然935位小朋友體內的含鉛量平均為5.5微克,已經超過台灣標準的5微克!其中,有10%的小朋友體內含鉛量超過10微克,甚至有一位小朋友高達25微克!

雖然新竹市沒有做過類似的研究,但本席相信,台灣12歲以下幼童含鉛量過高是一個普遍現象,絕對不是高雄市獨有的問題。 過去也屢屢出現相關新聞,消基會抽驗的市售玩具或夜市玩具,超過一半都含鉛量過高,可見「幼童鉛中毒」的嚴重性,需要政府用公權力嚴格管理,才能有效改善。


本席在此建議衛生局:


1. 新竹市兩歲幼兒應該接受抽血檢查體內鉛含量

2. 政府要加強宣導鉛對幼童的危害

3. 衛生局對業者、公共場所含鉛量過高有危險之虞的物品,應該定期檢查、公告。

4. 地方跟中央政府都應該嚴格立法,積極的管制含鉛量過高的物品流入市面。


「鉛中毒」是一個嚴重的公衛問題,在先進國家已經廣受重視。本席希望新竹市能加快腳步進行鉛中毒的追蹤跟管控,讓新竹市的家長跟小朋友,生活的更安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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