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8日 星期五

促買雙燃料車 政府補助5萬

 新聞來源摘錄自2008年1月17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行政院
16日院會再端利多!今年起至101年,民眾只要新購油氣雙燃料車(LPG),可減免25千元新車貨物稅,並獲25千元加氣券補助;改裝者可獲25千元加氣券補助。行政院16日通過環保署所提「油氣雙燃料車推廣計畫」,政府五年內投入7572百萬元,補助民眾購買或改裝。 



香港、日本、韓國等國家都已要求計程車改為油氣雙燃料車。環保署長陳重信表示,目前全國有
98千餘輛計程車,已有127百輛改裝為雙燃料車,計畫實施後對為高油價所苦的計程車司機有相當大幫助。從今年11日後改裝,都可獲2.5萬元現金補貼改裝費,目前改裝一輛約4.85.8萬元,司機只要自備2.33.3萬元即可。

財政部也已同意,原廠設計的油氣和油電雙燃料車可減徵貨物稅,每輛減徵2.5萬元,直接從車價上給予優惠,減徵期限為五年。陳重信說,政策成敗關鍵在加氣站,目前全台有20個加氣站,預計年底增加到35站,以大台北地區為重點區,並提供新設補助每站最高840萬元,同時鬆綁法規,以鼓勵設站。 



張揆強調,為鼓勵車廠生產雙燃料新車,新車貨物稅定額每輛減徵
25千元,減徵五年;氣價部分每公升補助2元,補助期限至991231止。

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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