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9日 星期三

鄭宏輝回應呂學樟、鄧秀寶記者會

立法委員候選人2號鄭宏輝,針對呂學樟、鄧秀寶共同召開記者會,指稱鄭宏輝的宣傳車放送有人買票一事,提出回應。 



鄭宏輝競選總部宣傳車錄音稿如下:「敬愛的鄉親父老大家好,登記第二號立法委員候選人鄭宏輝向您問好。鄭宏輝是勞工子弟,來自基層,一歩一腳印,鄭宏輝是台大碩士,專業立委,一月十二投票日,懇請支持二號鄭宏輝,鄭宏輝拜託、拜託!」 



鄭宏輝表示,有沒有買票呂學樟本人最清楚。本人從未公開或私下宣稱呂學樟買票,反正有買票,檢、調會去查,犯罪會有報應。




鄭宏輝指出,對於呂學樟和鄧秀寶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遺憾。這是單一選舉的選戰,為何另外兩位候選人可以聯手共同競選,兩個打一個,共同打擊鄭宏輝,這種做法有違反選罷法97條之嫌,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呼籲檢調單位進行調查。


鄭宏輝強調,有證據才可以提告,並呼籲呂學樟不要亂提告,否則會有誣告。




資料來源:活力光輝 新竹起飛 鄭宏輝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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